遺產不是只有節稅!專家提醒:房子千萬別讓家人共同持分,這樣分才公平又實用
多數人談到遺產規畫,第一時間想到的是稅務,但真正該先考量的,其實是「如何分配遺產」。財產如何在生前或身後妥善分配,才能避免子女間的爭執、減少未來手續與生活困擾。
多數人根本課不到遺產稅——先算清楚免稅範圍 很多人擔心遺產稅而四處節稅,但實務上多數人其實難以被課到遺產稅。遺產中可扣除的項目包括基本免稅額、配偶扣除、子女扣除與喪葬補助等。以現行扣除標準舉例(會依物價指數調整),若遺屬包括配偶與兩名成年子女,總計有相當高額的免稅額度,超過部分才會依規定課徵遺產稅。也就是說,除了資產極為龐大的家庭,多數人其實不需為遺產稅煩惱太久,真正要著重的是遺產如何分配與實際治理。
房子只有一間,繼承分法會造成生活與處分大問題 假設繼承人有配偶與兩名子女,依法定繼承,各自可得三分之一。現金、股票可以直接分割或變現,但若只有一間房屋,繼承人往往成為「共同持分人」,未來使用或賣出都會變得複雜。第一代時人數少或許還能協調,下一代繼承時人數必定增加,持分越分越碎,處分難度與糾紛風險也越高。
真實案例顯示:持分人多,交易過程冗長且充滿不確定性 實務上常見持分人因居住地、意見或法律程序不同步,導致買賣交易耗時耗力。有案例中賣方有多位持分人分佈海外,文件往返、同意程序繁瑣,再加上個別持分人態度反覆,使得買賣進程一再延宕。若持分人數增至十人以上,任何處分行為幾乎難以推動。
遺產分配關鍵建議:房屋不可讓家人共同持分 基於上述風險,我們建議:房屋應避免讓家人共同持分。要做到這點,生前立遺囑是必要步驟。透過遺囑可以指定財產歸屬,避免依法定比例自動平均分配。但須注意法律對於「特留分」有最低保障規定,繼承人即便被限縮,仍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分配比例的一定份額,否則該部分遺囑可能無效。因此,擬定遺囑時,應兼顧法律限制與家人感受,務求合理且可執行。
若僅剩一間房,建議先讓配偶繼承 若僅留一間房,優先指定配偶繼承較為妥當,至少能保障配偶晚年居住安全;其他金融資產再依法律與家庭情況做調整。切勿只指定其中一名子女繼承房屋,否則容易造成手足間情感與權益衝突,或讓配偶陷入無處可居的困境。若配偶已逝,則建議在遺囑中明確指派哪位子女繼承房屋,並以現金或金融資產作為對價,維持整體分配公平。
小心使用年度贈與免稅額——贈與也可能造成不公 不少人會利用年度贈與免稅額將現金分給子女,但此舉可能導致最後遺產分配不均,尤其當房屋無法平均分配時,獲得較多現金的一方會比僅能分得房屋持分者更有利。生前贈與若無周全規畫,也可能成為子女間爭議的源頭。
如何做才不遺憾?生前溝通+立遺囑+彈性補償 最實用的做法是:及早與家人溝通,了解各方需求;在專業法律或信託顧問協助下擬定具體遺囑或信託安排,明確指派房屋歸屬並以現金、股票或其他資產做補償;若可能,將遺囑過程做法定見證或錄影存證,降低日後爭議。如此既可保障配偶生活,也能讓每位繼承人取得合理對價,把父母的心意轉化為真正的遺愛,而非日後的遺憾。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Advertisement
